党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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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3年党校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16 14:11  点击量:

 

各党总支:
为加强新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觉悟,深刻理解党的基本知识和理论,自觉端正入党动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学校党校决定举办2013年党校培训班。
一、指导思想
本期培训班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为主要内容,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内涵、精神实质,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深刻理解党的性质、纲领和宗旨,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明确新形势下党员的责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培训对象
2013年新发展的党员(含新生预备党员)、2013-2014年新党员发展对象。
 
三、培训时间及课程安排
2013年11月下旬至2013年12月下旬。
具体教学时间、地点及课程安排另发。
四、思考与讨论题
(一)、共产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什么?
(二)、结合自己的体会,谈谈对入党誓词的理解?
(三)、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在加强学风、校风建设过程中如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如何理解“中国梦”?
五、考核与评定
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经过考核,合格者方能颁发本期培训班结业证书。
(一)、考核内容
1、学习总结:学习总结是对学员考核的主要内容,也是学员向党组织的思想汇报。总结的内容为参加培训后自己对党的认识有哪些提高,解决了哪些争取入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目前还存在什么问题及今后努力的方向。学习总结不少于1500字,学员在12月下旬(待定)以党总支为单位统一交到校党委组织部。
2、培训结束后进行闭卷考试,通过考试了解学员掌握党的基本知识的情况。
3、出勤,主要是对学员组织纪律的考核。
4、学习笔记,掌握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心得和体会。
(二)、考核要求
1、学员要按时到课,并完成培训任务。
2、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学习小组(每组推荐一名组长),组长要切实负责,严格考勤与管理。
3、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结业。
总结不合格。
考试不合格。
课堂上严重违纪。
两个单元及以上不到课。
未结业者需重新参加培训,并记入预备党员考察记录或积极分子培养考核中。
(三)、评定办法
根据考核内容及要求的相关规定,经对学员的综合评定确定是否结业,并评选出(按10%比例)本期培训班优秀学员,授予“优秀学员”荣誉称号。
六、学员名额分配情况及报名表(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请各党总支于11月15日前将报名表报到党委组织部。
 
                   中国共产党燕京理工学院委员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六日

办公室电话:0316-338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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