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要闻
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校院两级党政联席会制度(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12-12-12 15:29 点击量:
遵照中共中央文件《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精神,结合独立院校的实际情况,为了发挥各级党的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作用,做到政治上不缺位,行政上不越位,加强党政工作的密切配合,用集体的智慧确保重大决策的正确,特制订校级和院级党政联席会制度。
一、 学校党政领导联席会制度
1、 党政联席会是学校党政领导共同研究决策涉及学校建设、发展的重大问题的会议。内容包括:(1)学校发展长远规划与年度计划的制定、总结。(2)工薪制度的调整,奖金的分配。(3)主管以上领导干部的选拔与任免。(4)学校各种规章、管理制度的制定与修改。(5)德育教育与政治理论课的改革。(6)大额经费的支出与使用。(7)传达学习上级文件,会议精神。(8)有关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2、 党政联席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每次会议,根据会议的主要内容,分别由党委书记或校长主持。
二、 各学院党政领导联席会制度
1、 院长和党总支书记都是学院的领导,院长主抓教学和行政工作、教师队伍建设与日常管理工作,班主任工作、学风建设和毕业生就业工作。党总支书记主抓教师和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党团组织建设工作。学院实行分工负责制。首先明确责任,各负其责。
2、 凡是学院重大事情,由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决定。党政联席会一般是党总支书记、副书记、院长、副院长参加。根据会议内容,可以吸收教研室主任或党支部书记参加。
3、 党政联席会所研究的主要事情包括:(1)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年终工作的总结。(2)教师队伍建设,教师的奖惩和教师思想状况分析。(3)教学改革,专业的设定。(4)教研室主任的任免,辅导员队伍建设。(5)学生学风、班风建设,学生思想状况分析。(6)新生的入学教育,毕业生离校前的教育。
4、 党政联系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根据研究内容,分别由院长或党总支书记主持。
此文件,自下发放之日起开始实行。
中共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委员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