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中共燕京理工学院委员会党校师资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3 18:18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各部处:
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充分发挥党校主阵地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建立中共燕京理工学院委员会党校师资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和程序
(一)选聘条件
1.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忠诚于马克思主义,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党校教育工作,业务能力强,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和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教学培训和科学研究能力。
3.学风严谨,品德高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4.中共党员,一般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两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
(二)选聘范围
各级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专兼职组织员、党务工作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先进模范人物、优秀党员等。
(三)选聘程序
采取组织推荐、综合遴选、定向邀约相结合的方式。
1.推荐和报名。各单位根据选聘条件和范围斟酌人选,严格把关,在征求本人同意的基础上进行推荐,至少推荐1名候选人。同时,党委组织部、党校办公室还将定向邀约校内外有关领导干部、专家学者、教师等,在与其所在单位以及本人沟通后,直接确定其为党校讲师。
2.初审和上报。各单位对候选人进行初审后,于2022年4月10日前,将《中共燕京理工学院委员会党校讲师推荐表》《中共燕京理工学院委员会党校讲师推荐汇总表》(见附件)报至党委组织部、党校办公室(综合办公楼417),电子版发送至yanjingdangban@sina.com。联系人:张丽丽,联系电话:3380019。
3.评审和聘任。党委组织部、党校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推荐候选人情况进行严格把关。审核通过后,聘任为学校党委党校讲师。党委组织部、党校办公室将发文公布讲师信息。
二、党校讲师主要任务
服务全校党务工作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教育培训工作。
三、组织管理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党员教育管理主体责任,积极组织,严格标准,筛选符合条件人选。
(二)党校师资库实行动态管理,讲师聘期为2年,到期后根据本人意愿和工作需要重新确定。
(三)对党校讲师年度宣讲情况记录在档,并反馈至其所在单位,作为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党校讲师课酬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采取集中授课、送课上门、流动课堂等形式,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各单位也可根据需要向党委组织部、党校办公室或讲师本人进行预约“送课上门”。
(五)学校为党校讲师提供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不定期开展集中备课、教学研讨会、考察调研等活动。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共燕京理工学院委员会党校讲师推荐表
附件2:中共燕京理工学院委员会党校讲师推荐汇总表
中共燕京理工学院委员会党校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