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3年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12 09:18  点击量:


关于做好2013年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的
通知
 
各党总支: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对全校发展党员工作的宏观指导,推进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不断提高新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把好预备党员转正质量关,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推动我校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三河市委组织部《2013年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指导计划》,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13年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为总要求,处理好发展党员数量和质量的关系,着眼于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和增强党员队伍活力,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务求实效,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科学化水平,着力把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吸收到党内,努力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为我校和谐稳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2013年,要使发展党员工作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保持适当速度和规模。全校计划发展新党员273名,其中35岁以下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要达到98%以上,妇女党员达到40%以上。按照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的要求,入党积极分子与新发展党员的比例达到5:1,全校入党积极分子要保持在1370名左右。同时,要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严格考察,把好预备党员转正质量关,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1、认真做好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在积极引导优秀学生向党组织靠拢的同时,适度地做好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党员的党性素质。今年发展学生党员计划上要低于去年,2013年发展学生党员260名左右,占我校发展党员总数的97%。要严格培养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发展学生预备党员、正式党员的每一个环节和程序,特别注意了解拟发展对象的政治立场、政治倾向、实际表现和入党动机,强化分级培训,提升学生综合素养。
2、继续做好青年教师入党工作。要加强和改进在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工作,认真做好在青年教师队伍中发展党员,逐步提高具有高学历党员比重。
3、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要按照预备党员教育内容和考察方法,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并按规定召开党支部大会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进行讨论。
4、严格按要求报送相关表册和材料。各党总支、支部对拟发展的预备党员对象和预备党员转正进行讨论,并将发展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所需材料按要求报送党群工作部。
三、强化组织领导
各党总支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发展党员工作任务的落实。
1、全面落实好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各级党组织要站在执政党建设的高度,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党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为年终考核基层党组织和评优工作的重要依据。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会议中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精神和具体要求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情况汇报,研究发展党员工作新思路、新举措。依据本学院本部(处)党员队伍现状,认真分析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情况,科学制定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要确保均衡发展,适度发展,切实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
2进一步明确年度发展党员工作重点。要严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做好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杜绝片面追求发展数量现象。
3、扎实做好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要切实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培养教育工作,有计划地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系统学习。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进行党的传统教育,努力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要为入党积极分子提供适当的社会实践工作,使他们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和考验,在实践中健康成长,从而不断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各学院各部(处)要从健全发展党员工作机制入手,全面落实发展党共青团“推优”制、两推一定一建档、测评制、预批制、公示制、票决制、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各学院党总支组织员列席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大会制和党总支组织员考察谈话制度确保全校发展党员工作健康稳步推进。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优秀人才库制度,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5、切实加大发展党员工作督导检查力度。校党委组织部将加大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查看发展党员计划落实情况、党员档案规范情况、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等,并将检查情况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严肃查处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附:1、2013年全校发展党员计划表
       2、关于党员发展工作年度时间安排情况
       3、新发展预备党员报告表
       4、预备党员转正和处理报告表
                                                        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党委组织部
                                                                                           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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